无产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怎么判
一、无产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怎么判
在婚姻过程中,若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将无法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然而,在离婚之后,只要双方能成功取得房产证,便可再次前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在此基础上对该房屋进行进一步的分割。倘若在离婚之时,双方对于尚未获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不适合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应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由当事人暂时使用该房屋的决定。
《民法典司法解释》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无产权的房屋买卖是否是受法律保护
在处理无产权房屋的买卖关系时,若遵循法定程序并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便能得到法律的有力庇护。而对于出售未经审批建造的违法建筑物的交易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确保交易主体具备正当性和明确的意图表达,同时拥有合理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此基础上,所有的买卖行径都必须遵从现行法规,并且不能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尚未领取产权证书之房屋,法院原则上将其排除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外。然而,在感情破裂之后,如该房屋业已获得产权证书,则具备再次提起诉讼并请求分割之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于那些尚未全部获取或仅仅部分获取所有权之房屋,彼此间存有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并不适宜直接做出关于所有权归属于谁的判决,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当事人对于该房屋的暂时使用权。